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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治网讯(王万和 崔梦瑶)“非常感谢兴仁政府、司法所、社区解决了我们家的事情,这个事情困扰了我很长时间,现在得到圆满解决,我对结果非常满意,你们辛苦了!” 近日,邻水县兴仁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一起邻里纠纷,事后,当事人陈某梅高兴的对调解员说。 11月20日,兴仁镇居民陈某梅反映自己居住在四楼,五楼居民包某容家的水管一直漏水,造成自己家客厅、卧室家具泡水,家中无法居住,上楼敲门无人答应,向社区反映后,经社区联系,五楼的居民包某容近期未在家居住,对家中水管漏水情况不知情,得知造成楼下邻居损失后,以不在家不是故意的为由拒绝调解,也不愿承担邻居的损失,但答应立即回家修复水管,之后,经社区多次与包某容沟通,均不愿调解。
 12月1日,镇调委会接到此案后,随即会同社区干部一行前往陈某梅家中实地查看情况。随后,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首先向双方了解了漏水产生的原因,其次调解员指出,水管漏水造成楼下居民家具泡水、无法居住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必须要解决的问题。由于包某容始终认为不应由自己承担对陈某梅的赔偿责任,致使调解陷入僵局。 之后,调解员多次上门,耐心向包某容释明相关法律法规,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出发进行劝解。同时,调解员指出,大家毕竟是邻里关系,抬头不见低头见,要相互做出让步和谅解,要换位思考,通过耐心、细致地开导,使包容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赔偿了陈某梅的损失。 最后调解员就邻里之间团结和睦的角度,进行了宣传教育,也让双方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不会造成邻里之间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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