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网讯(□任诗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以来,蓬溪县为探索社会治理创新规律,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实践,提高社会创新治理水平,积极开展乡镇(街道)扩权赋能,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与服务水平。
聚焦“改革”,因地制宜设置机构
科学设置综合办事机构。以推动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为原则,根据乡镇(街道)规模,更加突出党的建设、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事务、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等工作统一设置5个或7个综合办事机构,“百镇建设”试点镇根据自身发展方向特设1个综合办事机构。
合理设置直属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实际情况按照“新设一批、撤销一批、保留一批”原则,统一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撤销原村建所、原劳保所;保留公办学校、卫生院及敬老院。
规范设置部门派出机构。撤销原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按片区设置的工商质监所,整合设置为市场监督管理所;以服务乡村振兴、发展养殖为原则,将原乡镇畜牧兽医防疫检疫站更名为乡镇畜牧兽医站;以全力满足基层法治需求为原则,乡镇(街道)司法所、派出所对应区划调整,其余机构编制事项和管理体制不变。
聚焦“权责”,积极推动服务下沉
编制行政权责清单。全面清理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明确赋予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的行政职权,牵头编制《蓬溪县乡镇(街道)权责清单(2020年本)》,涵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权力事项共160项,其中属于街道的权力事项共54项。着力强化基层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民生保障等基本职能,推动职能向“公共服务型”转变。
明确属地责任事项。牵头编制出台《蓬溪县乡镇(街道)属地事项责任清单(2020年本)》,明确109项乡镇(街道)属地责任事项,并明确属地责任清单之外需由乡镇(街道)承担的工作任务报批程序。切实改变乡镇(街道)承担无限责任和全能政府的现状,避免各部门以“属地管理”为由将责任转嫁乡镇(街道)。
探索行政权力下放。加快推动城乡基层治理现代化,优化营商环境,将住建、农业等领域共55项行政权力逐步下放乡镇(街道),切实满足基层扩权需求,确保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基层办。同时,下沉96名编制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等机构,实现“权责下放”与“资源下沉”双落实。制发普安街道“三定”规定,赋予街道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公共事务管理等权力,全面负责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快推动扩权赋能。
聚焦“管理”,强化派驻机构建设
优化派驻部门管理模式。探索将过去主管部门单一管理模式变为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模式,以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制发《蓬溪县县直部门派驻机构管理办法》,明确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县直部门派驻乡镇(街道)的站所以及下属事业单位实行乡镇(街道)和县级主管部门双重管理,构建科学有序的基层服务管理体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优化派驻人员激励模式。将派驻人员日常管理权限下放,将征求乡镇(街道)意见作为派驻人员提拔、评优前置环节,县直部门负责业务指导,避免管理混乱,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话语权,优化派驻人员激励模式,有效激发派驻人员干事创业热情。
优化派驻人员考核模式。将派驻人员绩效考核主体由县直部门调整为乡镇(街道)及派驻部门联合考核,赋予乡镇(街道)派驻人员考核权限,建立起“派驻人员名单”及“派驻人员考核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实行扣分管理,以年度考核的“钱权”绑定平时管理的“事权”,加大乡镇(街道)对派驻人员的管理效力,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有效释放服务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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