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四川法治网 ! 主编邮箱:scfzxxw@sina.com  报料QQ:850521687
站内搜索: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今天是:
网站首页 | 法治新闻 | 通知通报 | 新法快递 | 法治维权 | 经典案例 | 法治天平 | 法律文献 | 社会与法 | 法治动态 | 司法行政
检察风云 | 记者调查 | 教育纵横 | 楼市观察 | 纵深报道 | 文苑时空 | 人物专访 | 企业风采 | 法治四川 | 平安四川 | 队伍建设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治四川  
 
南充市营山县检察院对一起强制医疗案件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
本网网址:www.scfzxxw.com   来源: 本站原创    时间:2022-04-02
 

  四川法治网讯(□史航 牛卫)“真的太谢谢你们了,赶了这么远的路专程过来,这笔救助金让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拿到沉甸甸的救助金,被害人刘某吉抹着眼泪动情地说。
 


 

  3月29日,南充市营山县检察院对一起强制医疗案件被害人刘某吉开展司法救助,缓解其生活困难。

  2021年5月,刘某吉与刘某珍因琐事发生口角,后二人发生抓扯。在此过程中,刘某吉被刘某珍用锤子、木凳打伤头部、上肢等部位。经法定程序鉴定,刘某珍系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

  在该案审查起诉过程中,营山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了解到情况,积极走访调查核实,发现被害人刘某吉原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其老伴于多年前去世,目前仅其独自居住。刘某吉平时以务农为生,受伤后仍需后续治疗,生活陷入困境。

  该院认为被害人刘某吉家庭生活困难,遂主动告知刘某吉司法救助的条件、权利、义务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并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对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缓解其生活压力。

  考虑到刘某吉受伤出行不便,该院第五检察部一行特意前往其家中发放救助金。

  2022年,营山县检察院持续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发挥职能作用,转变“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办案模式,建立起院内各部门之间司法救助工作协作机制,对办案中发现的可能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告知其有权提出救助申请,确保贫困当事人得到及时救助。

  同时,该院在日常受理群众救助申请工作中,针对群众对如何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办理相关手续不熟悉等情况,转变方式方法,不仅可以现场办理,还利用“掌上检察院”远程办理。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主动跟进办案进度,确保被害人得到及时救助,最大限度防范“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为化解社会矛盾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杨吉
最近更新   更多>>
四川法治网版权所有
四川法治网网络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四川法治网观点,如有侵权请即时联系。  主编邮箱:scfzxxw@sina.com  报料投稿QQ:850521687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