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网讯(□刘礼)“感谢向法官,专程过来帮助我办理房屋过户手续。”5月27日下午,法拍房买受人唐某激动地握着安居法院执行法官向鹏飞的手感谢道。
据了解,该房屋原所有人潘某犯诈骗罪,被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生效后,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安居法院执行该案。安居法院立案后,于4月16日委托拍卖公司对潘某位于四川省安岳县的一套房产在淘宝网进行挂网司法拍卖。5月17日,唐某通过竞拍成功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并通过司法拍卖网支付完毕所有款项。

5月27日,向鹏飞联系唐某领取执行文书时,了解到唐某近日要外出务工,短期内不会回来,也就不能完成房屋的过户手续。本着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宗旨,尽快让唐某完成房屋过户手续,向鹏飞当即决定上门为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当天下午,向鹏飞便带队前往四川省安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助唐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很快唐某便完成了房屋的过户手续,执行法官将房屋钥匙交到了唐某手中。

唐某对安居法院执行局的工作效率赞不绝口:“没想到安居法院执行局的法官这么给力,才半天不到的时间就帮我把房屋过户手续办成功了。我要为安居法院执行局点个赞!”

安居法院执行局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始终坚持执行工作的原则性和灵活性,充分体现文明、高效执行的司法理念,从人民群众的需求出发,想事情办事情,始终把人民群众的事情放在第一位,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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