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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物业纠纷“老大难” 诉前调解笑开颜
本网网址:www.scfzxxw.com   来源: 本站原创    时间:2021-06-01
 

  四川法治网讯(□雍建伟)近年来,物业纠纷案件频发。因纠纷量大、涉及人员多、物业公司和业主双方往往矛盾尖锐等特点,物业纠纷也被称为“老大难”问题。

  但在南充市顺庆区某小区的诉前调解现场,业主和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却是谈笑间纠纷尽去。5月31日上午,某物业公司还专门给顺庆法院退休法官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送来锦旗,称赞调解员“细致耐心做调解 公平正义办实事”。
 


 

  示范诉讼强引导 调解工作更轻松

  因物业服务合同履行发生纠纷,某物业公司将64户业主起诉至顺庆法院。立案庭检索关联案件得知,该小区已有同类型生效判例,遂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参照生效判例快速化解纠纷。调解员张晓蓉表示:“以前当事人对案件有过高的预期,但在示范诉讼和同案同判的裁判规则之下,当事人过高的预期被打消,诉前调解在时间、精力和费用等方面的便利让调解更容易成功。”

  线上线下相结合 便民利民得民心

  因纠纷涉及的业主数量较多,为取得良好的调解效果,调解员便根据业主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调解方式。有的业主在外地工作,调解员便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微信、短信等线上方式开展调解工作;有些业主行动不便,调解员就前往小区开展现场调解。经过20余天的辛勤调解,近50户业主主动前往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用,物业公司也对业主的诉求作出积极回应,纠纷得到妥善处理,诉前调解工作得到业主、物业公司高度肯定。

  明理释法抓预防 一劳永逸解纠纷

  诉前调解团队负责人曾文军表示,“物业纠纷作为老大难问题,往往掺杂着很多其他因素。业主经常将房屋质量、逾期交房办证等与房屋开发企业的纠纷作为不交费的理由,厘清各自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显得尤为重要”。调解员将法律规定、典型案例与纠纷调解相结合,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让当事人树立科学、合理的预期,知晓常见问题处理流程,将有效避免物业纠纷的再次发生。

 
编辑:杨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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